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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革命老区专项资金“三年规划”(2006~2008年)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1年11月24日 | 浏览11901 次] 字体:[ ]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一个传统的山区农业县,属省定贫困县。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中国工农红军第25军、红七十四师、红四方面军及其游击队在这里创建了石泉革命根据地,成为鄂豫陕革命根据地和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第二大区域”,在“争取苏维埃新中国伟大战斗中具有非常巨大的作用和意义”(摘自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

    全县总面积1525平方公里,可耕地面积28万亩,总人口18.26万,农业人口15.19万,贫困人口5.89,15乡镇202个行政村。200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为9.156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290万元,占GDP4.75%左右,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为2.4489亿元、3.3727亿元、3.3345亿元,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6.7%36.8%36.4%,农民人均纯收入1666元。由于我县地处陕南秦巴山区,经济落后,交通不便,沟壑纵横,道路狭窄,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农民人均纯收入偏低,严重抑制着地方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发展,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对革命老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突出道路、饮水、水利、卫生、教育、文化、新农村建设等建设重点,使革命老区面貌明显改观,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发展。拟定三年内在实施革命老区项目15个。一、对全县3处革命遗址进行建设维修和保护;二、对全县3所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三、对全县12个老区乡镇的人畜饮水工程进行建设;四、对3条老区乡村道路进行改造。五、对全县3所卫生院进行改造。

    三、实施计划及步骤

    (一)2006年,投资650万元。主要项目计划实施:

1、建红军纪念亭。在北城森林公园建红军纪念亭一座。将红二十五军、红七十四师、陕南人民抗日第一军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牺牲的或参加红军现在已经去世的人物名字刻碑纪念,既供人们参观浏览,又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该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8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林业局、旅游局组织实施。

2、建喜河中心小学一所。修建教学楼及校舍2000平方米,解决900名学生上学难问题。该项目计划投资14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20万元,县级配套2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教育局组织实施。

3、人饮工程。在两河、中池、池河镇等组织实施人畜饮水工程。该项目计划投资140万元,申请中央资助资金130万元,县级配套1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水利局组织实施。

4、乡村道路改造工程。改造池河至长阳四级路面25公里,该项目计划投资22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县级配套2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交通局组织实施。

5、改造后柳卫生院。该项目投资7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60万元,县级配套1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2007年投资780万元。主要项目计划实施:

    1、建立石泉革命纪念馆。石泉历史悠久,革命斗争事迹众多。建立革命纪念馆后,可陈列县内出土文物,古今名人字画,文章、著作、创造发明、人物传记、志书、碑石和革命文物。既可以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又可提高革命老区的知名度。该项目计划投资25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5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文化局组织实施。

2、建长阳中心小学一所。修建教学楼及校舍2500平方米,解决1300名学生上学难问题。该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80万元,县级配套3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教育局组织实施。

3、人饮工程。在饶峰、后柳、银龙等组织实施人畜饮水工程。该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30万元,县级配套2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水利局组织实施。

4、乡村道路改造工程。改造后柳至河溪四级路面15公里。该项目计划投资11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90万元,县级配套2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交通局组织实施。

5、改造长阳卫生院。该项目投资6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50万元,县级配套1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三)2008年投资960万元,主要项目计划实施:

    1、熨斗镇革命遗址维修。该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15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文化局组织实施。

2、建后柳中心小学一所。修建教学楼及校舍1800平方米,解决800名学生上学难问题。该项目计划投资14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20万元,县级配套2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教育局组织实施。

3、人饮工程。在迎丰、喜河、银桥等组织实施人畜饮水工程。该项目计划投资28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50万元,县级配套3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水利局组织实施。

4、乡村道路改造工程。改造迎丰至云川四级路面28公里,该项目计划投资32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80万元,县级配套4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交通局组织实施。

5、改造迎丰卫生院。该项目投资7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60万元,县级配套10万元。由县计划局规划设计,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四、资金和项目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革命老区专项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及资金管理方面,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坚决执行省市支出政策,不随意开支出口子,保证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项目管理:对所有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由计划、业务主管部门选址、定点;项目所在乡镇及村具体组织实施。

    资金管理:由县财政局管理。

    五、预期效果分析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业产业化水平得以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大幅度提高,修路 68 公里,铺设饮水管道 3500。可解决30000 人,10000头大家畜饮水困难,解决了35000 人行路难、就医难、上学难等问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 40000 人,辐射带动 6万农户致富,全县较项目实施前农民人均年收入增长500元。

    六、监督检查

    由项目主管单位制定项目申报、审批、监管制度,在项目的实施上采取乡镇申报项目,业务主管单位审定并签订协议,业务主管单位同县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计划,所在乡镇负责实施。对每一个项目,协议签订后由县财政先拨付50%的启动资金,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再拨付50%的资金。并按照项目实施所签订的协议进行检查、评估、验收。革命老区建设资金是政治性极强的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明工作纪律,凡出现挪用老区建设资金、改变资金性质、用途或未按协议要求实施项目的,县财政不予拨付决算资金。

        

                   石泉县财政局      

                                         00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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