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是地处西北地区的贫困小县,也是革命老区县,位于陕西南部,北依秦岭,南接巴山,汉江自西向东穿境而过,地形轮廓呈”两山夹一川”之势。因城南石隙多泉而得名,颇有“清泉石上流”之韵。优美的自然环境,却无法掩盖这块土地的贫瘠,地处偏远山区,没有资源,没有大企业支撑,地势山大沟深,人口居住分散,农民靠天吃饭,雨大了山洪暴发、无雨干旱缺水的困境始终制约着石泉发展,经济基础薄弱,人民生活水平不高。十一五期间,在上级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石泉人民以干克难,突破困境,全县基础设施,主导产业、社会事业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为妇女儿童事业得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护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快速进步。但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一、基本情况
石泉县总面积1525平方公里,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后辖11个乡镇(原15个乡镇),212个行政村(其中10个居民社区),总人口18.3万,其中女性人口8.6万人。农村人口15.3万人,农村劳动力9万余人,其中妇女劳动力4.63万人。十八岁以下儿童总数3万余人,小学毛入学率达100%,初中入学率在98%以上。除了传统农业,主要发展以蚕桑和畜牧为主的养殖业,由于自身经济基础薄弱,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劳务经济成为我县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占到农民纯收入的三分之一。每年外出务工人数达4万多人,老人妇女儿童成了留守在农村的主要人员,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留守妇女约有0.6万人,留守儿童1.1万人。
二、上一个十年及十一五期间所取得的成效
2001年,我县人均纯收入865元以下贫困人口5.89万人,其中625元以下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2.74万人,通过十年的扶贫开发和突破发展,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到2010年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9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26元。贫困人口减少到2.27万人,一大批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1、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在十一五期间,全县累计投入资金2.8亿元,通过实施村组道路硬化、人蓄安全饮水、农电低压改造、通讯设施配套、村容村貌治理等项目,对66个特困村实施重点开发、整村推进,修通村组道路528公里,到户路364公里,架便民桥126座,饮水工程256处,低压整改660杆公里,使大多数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2、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提高。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实施劳务输出、鼓励全民创业,通过增加信贷支持、开展科技培训、社会各方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特别是开展了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升级晋档活动,实施单位帮扶、党员帮扶、社会帮扶等活动,对贫困人口扶智力、扶信息、扶技术、扶资金、扶项目,使传统产业得到巩固提升,特色产业逐步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得到较快增长。
3、贫困人口的生存环境明显好转。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通过移民搬迁、改善和治理环境、实施安全饮水、生活设施完善、实施教育培训等,使贫困家庭成员基本素质得到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增强,生产经营水平得到提升,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努力,全县贫困人口由2001年的5.89万人减少到2010年的2.2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01年的38.5%下降到2010年的14.7%。实现了3.6万人的脱贫,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4、妇女儿童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县委政府认真落实妇女儿童政策和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支持和保护妇女儿童发展的措施和方法,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保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妇女就业渠道拓宽,社会保障力度增强。全县狠抓了妇女就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妇女就业占到就业总人数的40.1%。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中,女性占到56.8%。二是妇女参选参政意识增强,决策管理水平提高。县级班子中配有1名女领导干部,有10名正科级干部,其中任乡镇主职领导有3名,基本实现了村两委至少有1名女委员的目标,其中女村支书和主任各有10名,达到村总数的5%。三是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不断发展,健康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行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做好“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母亲健康工程”,“蛋奶工程”等,加强儿童计划免疫和妇儿保健管理,使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证。四是儿童教育责任体系形成,受教育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落实了儿童教育政府保学控辍的责任,初中、小学学生入学率均达到100%。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责任。我县的留守儿童关爱工程、贫困大学生圆梦工程、免费发放教科书等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做成了品牌。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石泉县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部分农村困难妇女儿童问题依然严峻。在农村,虽然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落实,但对一些特困家庭来说,没有文化、没有劳动力,没有经济基础,没有建房能力、没有发展项目能力、没有看病就医能力,无法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依然举步维艰,政府救助只能解一时之难,不能形成后续发展能力,造成了弱势更弱的局面。
2、城市零就业家庭妇女儿童生活处境堪忧。由于没有大企业支撑,城镇居民就业水平低,没有固定的收入,自身就业能力差,缺乏干事创业的原动力,部分家庭只是守着低保,等着政府廉租房,过着一种低水平的生活。甚至少数人宁愿游手好闲,当一个伸手派,等着政府救助过日子,也不愿意从事一些低收入的工作,产生了政府养懒汉的现象,给社会和儿童带来不良影响。
3、留守妇女儿童权益受损现象不容忽视。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引起了各方关注,而如何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现在还重视,留守妇女目前主要靠互助,而互助的力量单薄无力,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特别是一些家庭男方外出后,因多方面原因,弃家中老小不顾,多年失去音讯,放弃或不履行抚养义务,留守在家妇女求告无门,扶老携幼,苦撑家庭。
4、贫困单亲家庭需要特别关怀。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单亲家庭存在的共同问题一个是经济拮据,很多妇女在离婚时都强调要子女,宁愿放弃财产,或者就没办法取得财政产,导致生活状况差。另一个是家庭教育和心理抚慰,这些家庭现存的状况,导致妇女和儿童或多或少情感缺失、心理失衡,与人沟通发生困难,人格边缘化。
5、儿童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仍存在问题。学前一年在集镇周围得到普及,但学前三年和在边远地区学前教育都还有很大差距,早期教育在县城才刚刚处于起步阶段。教育的方式还是以教育基本学科为主,由于教师编制、师资力量、家长素质等原因,儿童教育还是主要依赖处在应试教育现实情况下的学校,与发达地区素质教育存在很大差距。
6、妇女参选参政水平依然不高。妇女参选参政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还是政策保障不到位,社会环境差,以男性为主导的管理阶层对妇女参选参政吃毛求疵、求全责备,甚至为了体现自身清白,尽量少用女干部,少与女干部打交道等做法。女干部有性别弱势,当面临这种社会环境时也只好羞答答的被动等待,不愿主动争取机会。出台的政策文件总是加了修饰词“原则上”,自说自话、形同虚设不能兑现。
四、对策和建议
贫困人口中接近三分之二的人群是妇女和儿童,改变贫困妇女儿童生存状态,帮助贫困妇女儿童群体走出困境,提高妇女儿童生存质量,使贫困妇女儿童群体更多的享受到改革与发展带来的成果,与社会其它群体利益协调发展,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要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生存状况,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宣传,营造关注妇女儿童发展社会氛围。加大男女平等国策、妇儿童权益保障法规宣传力度,出台具有操作性的政策保障,细化目标,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群团组织、公益团体、慈善机构、企事业等单位参与工作机制,通过扶贫开发,民间、社会救助帮扶等方式推动落后地区发展,救助贫困妇女儿童。把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总体规划,营造全社会关注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
2、建立机制,加大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帮扶力度。在完善政府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基本制度,提供普惠制的社会保障外,国家应对西部贫困地区和老区县有特殊的政策倾斜和救助政策。特别是在上级的支持下建立妇女儿童救助发展专项基金,对贫困妇女儿童在助困、助医、助业、助学、助房等方面实施特殊救助。
3、实施项目,培育贫困妇女儿童群体造血功能。通过项目支持,建立妇女培训基地,加强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基础性培训服务,对有创业就业能力的中青年妇女进行轮训,帮助有贫困妇女找到工作岗位。优先提供就业岗位,特别是自办企业、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吸纳贫困妇女就业。放宽农村小信额贷款担保抵押条件,优先提供贷款给有创业能力的贫困妇女。在农村建立学前托幼机构,抓好基础教育。
4、关注健康,改善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生命质量。要大力实施女性健康关爱工程,扩大试点范围,对贫困老区县全面实施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治疗项目,对妇科病进行普查普治,减轻病痛对妇女的折磨。
5、政策保障,提高贫困妇女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呼吁国家自上而下出台女性参选参政的硬性政策法规,明确比例和人数,改变目前应景和搭配的现实情况,营造培养和发展女干部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女性教育培训,帮助女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发扬四自精神,广泛开展妇女儿童的社会公益活动,引导树立社会性别平等意识。